网站备案需要资料
为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按照国务院、信息产业部等相关部门公布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及《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等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有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信息的网站,都要办理互联网站ICP信息备案工作。对于逾期未办理备案的网站将被关闭或处以数额不等的罚款。
请您登陆备案系统www.miibeian.gov.cn进行备案,也可把以下信息发给我公司代办。
1、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JPG格式)
2、网站负责人证件照片(JPG格式)
3、网站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JPG格式)
4、信息安全管理协议彩色扫描(JPG格式)
5、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彩色扫描(JPG格式)
邮寄资料:核验单2份
邮寄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东段顺兴呼叫产业区9号楼4楼北京万网志成科技有限公司 业务处理部收;邮编:471000,电话:4006008500
注:请您务必认真如实填写以上信息,我们将替您转提到信息产业部备案系统,如因信息虚假导致备案审核未通过而引起的网站关闭等一切责任由您自负。备案过程我们会尽力帮助您完成,但无法操控备案结果,出现异常情况请直接与信息产业部联系010-95169001